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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網訊(記者王鋒報道)近日,新疆溫宿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件,一個“0”字引起原被告對簿公堂。
  2013年3月12日,原告李某與被告溫宿某建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成為該公司員工。此後由於建材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為工資是否已付清發生爭執。原告認為其中一筆金額為8000元的收款簽名有假,最後一個“0”系人為添上去的,自己實際只收到800元,被告應再付7200元;而被告某建材公司則認為8000元的金額原告李某已實際領取。雙方各執一詞遂訴至法院,在該案審理過程中,原告李某申請司法鑒定,經鑒定機構專業鑒定後,認為由於筆跡系中性筆所寫,而碳元素比較穩定,無明顯墨跡變化,無化比對,致使鑒定未果。
  在該案審理過程中,經法院多次調解,最終由被告某建材公司再向原告李某支付5000元人民幣的工資、原告自願負擔該案受理費而圓滿結案。
  主審法官點評
  隨著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個人、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越發頻繁。由於一般群眾的法制意識不乾經常會出現在非正式簽字文本依據上(比如進貨單、提貨單、工資領取表、臨時預支工資便條等)僅書寫阿拉伯數字的情況,從而為以後的爭執埋下伏筆,既浪費了國家的司法資源,又給各方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經濟損失。該案由於經鑒定亦無法證實最後一個“0”系事後添加,按照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意味著原告要承擔敗訴的風險。法官提醒廣大群眾,在經濟往來中,一定要記得書寫大寫金額,以免小小一個“0”,造成經濟大縮水。  (原標題:新疆溫宿縣:收款金額未大寫 一個“0”字引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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