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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9-04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高金花
  信息時報訊 (記者 高金花 實習生 黃小燕)記者昨日從市科信局官網獲悉,《廣州市科技成果登記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即日起公開征求意見。據悉,對於已登記的科技成果,若發現弄虛作假,將列入科技信用記錄,並取消其2年內申報或參與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和科學獎勵的資格。
  意見稿對於違反相關規定的科技成果將列入科技信用記錄併進行嚴格處罰。據悉,對不按要求進行成果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將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通報,並取消其2年內申報或參與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和科學獎勵的資格,2年內停止推薦該單位申報國家和省科技項目及科技獎勵。
  此外,針對已登記的科技成果,發現弄虛作假的,由市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註銷登記、收回登記證書,予以通報併列入科技信用記錄,並取消其2年內申報或參與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和科學獎勵的資格,2年內停止推薦該單位申報國家和省科技項目及科技獎勵。
  意見稿提出,針對科技成果應建立科技成果登記信息公開制度。即按照登記成果的名稱、完成單位、應用情況、成果轉移聯繫方式等信息設置查詢內容。
  這裡提意見:
  即日起至9月5日,市民可將修改意見反饋給廣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服務與管理處。
  科信局聯繫電話:020-83124052;傳真:020-83124053;郵箱:gzkjfwy@gzst.net.cn;郵編:510032。
    (原標題:作假者將取消2年內申報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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